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125號
- 上訴人
- 劉亞勳即全家工程行
- 訴訟代理人
- 江信賢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蔡麗珠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蘇榕芝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湘清律師
- 被上訴人
- 呈鉅貿易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兼法定代理
- 被上訴人
- 人 王武呈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耿誠律師
傅敏臻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間清償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上字第125號
傅敏臻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間清償借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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