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8年度上字第266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266號
上訴人即
附帶被上訴人 王昭鴻
王林瓊琪
王英仁
王英才
王淑媛
王素惠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湯光民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昆銘律師
- 複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複代理人
- 附帶上訴人 寶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武錦
- 訴訟代理人
- 張顥璞律師
田欣永律師
洪懷舒律師
蔡明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酌減違約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理由
一、依民事訴訟法第274條第1項裁定之。
二、原定民國109年4月27日準備程序期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