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易字第271號
- 上訴人
- 龍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Jaworski Tomasz Wojciech(龍波)
- 上訴人
- 火鳳凰體能中心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Brown Brent Thomas(部蘭特伯朗)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許照生律師
- 被上訴人
- 陳秀珠
- 訴訟代理人
- 裘佩恩律師
楊志凱律師
蘇泓達律師
莊佳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及法律關係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4月6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