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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易字第90號

返還費用等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5 月 31 日

法官李素靖

上訴人
法亞生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瑞文
訴訟代理人
曾獻賜律師
訴訟代理人
林奕翔律師
被上訴人
仙台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連貴美
訴訟代理人
楊偉聖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間請求返還費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素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高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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