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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上字第106號

撤銷股份轉讓等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9 月 06 日

法官周欣怡

上訴人
圓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原哲
訴訟代理人
王展星律師
上訴人
圓和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嘉吟
訴訟代理人
謝依良律師
被上訴人
鄭憲松
訴訟代理人
王森榮律師
複代理人
張恩庭律師
訴訟代理人
賴柏宏律師

叢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股份轉讓等事件,應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6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周欣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6 日

書記官 施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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