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53號
- 上訴人
- 瑞陞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德源
- 訴訟代理人
- 黃均熙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羿蓁律師
- 被上訴人
- 青鋼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元籐
- 訴訟代理人
- 林世勳律師
蔡長勛律師
謝溦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民事第四庭 受命法官 莊俊華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上易字第53號
蔡長勛律師
謝溦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民事第四庭 受命法官 莊俊華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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