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上字第84號
- 上訴人
- 鼎煜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其澤
- 訴訟代理人
- 馮昌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連家麟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郭思吟律師
- 被上訴人
- 浤溢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思緯
- 訴訟代理人
- 賴鴻鳴律師
謝旻宏律師
賴昱亘律師
謝明澂律師
蕭人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重上字第84號
謝旻宏律師
賴昱亘律師
謝明澂律師
蕭人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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