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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九十年度上字第七六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上字第七六號
- 上訴人
- 內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上訴人
- 台灣多代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九日臺灣臺南
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八十九年訴字第一○○二號)提起上訴,已于九十一年十月二
十二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並指定於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時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二庭~B1審判長法官 張 世 展~B2法官 李 素 靖~B3法官 李 文 賢
~B法院書記官 劉 清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