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9年度建上字第7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上字第7號
- 上訴人
- 橫億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明輝即林驛籌).
- 訴訟代理人
- 張名賢 律師
- 被上訴人
- 金鼎開發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翼全
- 訴訟代理人
- 楊俊樂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9年3月18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98年度建字第20號)提起上訴,本院於100年1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0年1月27日上午9點5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