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商標註冊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105 年 01 月 21 日
  • 法官
    劉鑫楨吳慧娟帥嘉寶劉穎怡汪漢卿

  • 當事人
    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決 105年度判字第35號上 訴 人 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吳明憲 訴訟代理人 江東原 律師 趙政揚 律師 被 上訴 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王美花 上列當事人間商標註冊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4年5月21日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行商訴字第3號行政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請點選下方附件連結以取得判決全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21  日最高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劉 鑫 楨 法官 吳 慧 娟 法官 帥 嘉 寶 法官 劉 穎 怡 法官 汪 漢 卿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21  日書記官 莊 子 誼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