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54號
- 原告
- 喬志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黃文田(董事長)
- 訴訟代理人
- 葉錦郎 律師
- 被告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代表人
- 沈世宏(署長)
- 訴訟代理人
- 陳修君 律師
潘正芬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2年10月31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原告聲明所示利息起算日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102 年11月21日上午9 時20分為再開言詞辯論期日(本院第一法庭),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