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訴人
- 即原告
- 張福山
- 監護人
- 張逸帆
- 訴訟代理人
- 鄭敦宇 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花蓮縣玉里鎮公所間免職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本院101年度訴字第1130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6,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130號於民國 102 年 01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免職,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