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52號
- 原告
- 許 煌(兼蕭溪泉、呂宗慶之被選定人)
- 被告
- 臺灣省政府
- 代表人
- 林政則(省長)住同上
- 訴訟代理人
- 施政庸
- 被告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代表人
- 沈世宏(署長)
- 訴訟代理人
- 張雅惠
- 訴訟代理人
- 張文偉
- 訴訟代理人
- 吳立偉
- 參加人
- 懷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簡埤田
上列當事人間因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不成立事件,業經本院於102年9月4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行準備程序,並定102年10月1日上午11時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