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2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營業稅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12 月 06 日
  • 法官
    王立杰
  • 法定代理人
    王朝樑

  • 原告
    優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208號抗 告 人 優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王朝樑(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王惠民(會計師) 黃健育(會計師)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間營業稅事件,對於民國(下同)102年11月21日本院102年度訴字第1208號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抗告,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 :「抗告,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之規定(該規定於96年6 月5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96年7 月4 日總統公布,並於96年8 月15日起施行),抗告人應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6   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立杰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6   日書記官 林淑盈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