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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696號

虛報進口貨物行政裁判日期 105 年 10 月 24 日

法官黃秋鴻陳金圍陳鴻斌

原告
安禾利企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呂尚洋(董事)
訴訟代理人
林佳穎 律師
被告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代表人
陳瑜朗(關務長)
訴訟代理人
李志忠
訴訟代理人
楊敦現
訴訟代理人
高英智

上列當事人間因虛報進口貨物事件,業經本院於105年9月29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

審判長法 官 黃秋鴻

法 官 陳金圍

法 官 陳鴻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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