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305號
- 原告
- 鴻裕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王鴻文(董事長)
- 原告
- 上禾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蘇枝榮(董事長)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秀夏律師(兼共同送達代收人)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翁林瑋律師
- 被告
- 新竹縣政府
- 代表人
- 邱鏡淳(縣長)
- 訴訟代理人
- 王寶玲律師
黃雍晶律師
李劍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事件,業經本院於1054 月21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105 年6 月23日下午3 時(於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