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停字第1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聲請停止執行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105 年 11 月 23 日
  • 法官
    李玉卿
  • 法定代理人
    林永昇、王翔靖

  • 原告
    宏盛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雙富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法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停字第108號聲 請 人 宏盛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永昇 聲 請 人 雙富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王翔靖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公平交易委員會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聲請人宏盛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雙富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於聲請書原分別記載以林永昇、王翔靖為代表人,惟依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資料查詢所示,聲請人宏盛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之代表人登記為黃啟楨;聲請人雙富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狀況欄記載「解散」,依公司法第8 條第2 項、第113 條準用第79條、第84條第2 項前段規定,清算之公司應以清算人為公司負責人。則聲請人以林永昇、王翔靖為代表人提起本件聲請,於法尚有未合,爰命原告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5 日內補正合法之代表人暨其有代表權之證明文件,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即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3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玉卿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3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