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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655號

地價稅行政裁判日期 105 年 12 月 22 日

法官陳秀媖鍾啟煌李君豪

原告
華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劉文治(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吳奕綸 律師
訴訟代理人
饒菲 律師
被告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代表人
林延文(局長)
訴訟代理人
張淑惠

上列當事人間因地價稅事件,業經本院於105年12月8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2  日

審判長法 官  陳秀媖

  法 官  鍾啟煌

法 官  李君豪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2  日

書記官 樓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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