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880號
- 原告
- 博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吳紀群(臨時管理人)
- 代表人
- 俞清松(臨時管理人)
- 被告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代表人
- 王綉忠(局長)
- 訴訟代理人
- 邱玉琴
鄭博宇
上列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5年10月5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年度訴字第880號
鄭博宇
上列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5年10月5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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