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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156號

政府採購法行政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08 日

法官林惠瑜林妙黛張瑜鳳

原告
世鷹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川富營造有限公司)
代表人
羅惠鴻(董事)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王敬堯 律師
被告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代表人
黃明智(校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張育菘(事務組長)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中華民國107年7月5日本院106年度訴字第1156號判決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本院上開判決正本關於當事人欄所載「被告 基隆市中正國中」,應更正為「被告 基隆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項規定,依行政訴訟法第218條規定,於行政訴訟之裁判準用之。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爰裁定如主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8   日

  審判長法 官 林 惠 瑜

    法 官 林 妙 黛

     法 官 張 瑜 鳳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 蕭 純 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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