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訴人
- 魏新相
- 上訴人
- 王玉嬌
- 上訴人
- 魏榮宏
- 上訴人
- 魏榮志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崑雄 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內政部間土地徵收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本院106年度訴字第707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 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6,0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07號於民國 107 年 04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土地徵收,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