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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29號

勳賞獎懲行政裁判日期 106 年 06 月 06 日

法官李玉卿高愈杰林秀圓

上訴人
楊興亞
訴訟代理人
潘艾嘉 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國防部間勳賞獎懲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本院106年度訴字第129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6,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6   日

審判長法 官 李玉卿

法 官 高愈杰

法 官 林秀圓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8   日

                  書記官 方偉皓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29號於民國 106 年 06 月 06 日裁判,案由為勳賞獎懲,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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