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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537號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行政裁判日期 110 年 03 月 11 日

法官蕭忠仁羅月君蘇嫊娟

原告
昇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禮彬
訴訟代理人
張永昌 律師
被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代表人
張子敬
訴訟代理人
何嘉昇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0年2月4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1  日

審判長法 官 蕭忠仁

法 官 羅月君

法 官 蘇嫊娟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黃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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