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453號
- 原告
- 艾克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王宇睦(董事長)
- 被告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代表人
- 許慈美(局長)
- 訴訟代理人
- 王子雄
上列當事人間因營業稅事件,業經本院於108年10月17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訴字第453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營業稅事件,業經本院於108年10月17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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