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6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504號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行政裁判日期 110 年 05 月 24 日

法官許麗華梁哲瑋孫萍萍

上訴人
即原告
許睿棠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間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本院109年度訴字第1504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2分之1,合計新臺幣6,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命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4  日

審判長法 官  許麗華

   法 官  梁哲瑋

法 官  孫萍萍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虹儒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504號於民國 110 年 05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