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6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停字第55號

聲請停止執行行政裁判日期 109 年 06 月 04 日

法官陳心弘林麗真林淑婷

聲請人
青禾創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楊俊華(董事)
聲請人
黃捷升(JACKSON ENG)
共同訴訟代理人
趙仕傑 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事件,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5但書第3款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聲請人繳納,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4   日

審判長法 官 陳心弘

法 官 林麗真

法 官 林淑婷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黃玉鈴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