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年簡上字第5號
- 上訴人
- 謝祖松
- 被上訴人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 代表人
- 周志宏
上列當事人間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所為之停止訴訟程序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因另案行政爭訟牽涉本件行政訴訟之裁判,為避免裁判歧異,裁定命本件於本院108年度年訴字第1053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事件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經查,本院108年度年訴字第1053號事件業已終結,有該事件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年上字第293號判決在卷為憑,是本件停止訴訟程序之原因業已消滅,應依職權撤銷前開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
三、依行政訴訟法第186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裁定如主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