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262號
- 原告
- 啟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上一人
- 代表人
- 劉炎鐘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江沁澤 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朱子慶 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詠善 律師
- 被告
- 桃園市政府
- 代表人
- 鄭文燦
- 訴訟代理人
- 何嘉昇 律師
王僅堂
上列當事人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訂於民國111年12月8日上午10時於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1262號
王僅堂
上列當事人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訂於民國111年12月8日上午10時於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