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
109年度訴字第239號
- 原告
- 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
- 代表人
- 蔡楊湘薰
- 訴訟代理人
- 王萱雅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以昕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許祺昌會計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巨峯會計師
- 被告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代表人
- 倪永祖(處長)
- 訴訟代理人
- 馬魏紫沂
陳秀蓮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增值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中華民國109年4月8日所為之停止訴訟程序裁定撤銷。
理由
一、按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撤銷之,行政訴訟法第186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86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9年4月8日裁定:「本件於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38號行政訴訟事件裁判確定前,停止訴訟程序。」在案。茲因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38號行政訴訟事件,業經本院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含復查決定)關於核定補徵土地增值稅逾新臺幣7,582,320元部分均撤銷。原告其餘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三分之二,餘由原告負擔。」兩造均不服,提起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以110年度上字第133號判決廢棄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38號判決,發回本院更為審理。經本院以111年度訴更一字第54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第一審及發回前上訴審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並於112年11月16日確定在案,業經本院依職權調閱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38號全卷(含歷審卷)查明屬實。是本件停止訴訟程序之原因消滅,應依職權撤銷前開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39號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土地增值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 本件裁判於法律人 LawPlayer 另收錄 2 筆相關判決,可於本頁相關判決區逐筆查閱。
-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