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勞保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9 月 28 日
- 當事人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56號原 告 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邱純枝(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薛進坤 律師 被 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代 表 人 鄧明斌(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李秀清 潘燕玲(兼送達代收人) 上列當事人間勞保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8 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庭 法 官 林淑婷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8 日書記官 黃玉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