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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81號

建築法行政裁判日期 110 年 02 月 18 日

法官楊得君鄭凱文黃莉莉

原告
竹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張耕瑋(董事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黃志國 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淑芬 律師
被告
基隆市政府
代表人
林右昌(市長)
訴訟代理人
傅俊昇

 蔡瀚逸

上列當事人間建築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0年2月3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10年3月22日下午3時20分於本院第一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8  日

  審判長法 官 楊 得 君

    法 官 鄭 凱 文

     法 官 黃 莉 莉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8  日

                  書記官 鄭 聚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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