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更一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29 日
- 當事人貨啦啦有限公司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更一字第8號原 告 貨啦啦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許家維(董事) 訴訟代理人 簡榮宗 律師 臧璟 律師 被 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 代 表 人 許鉦漳(局長) 訴訟代理人 陳政君 蔡承珊 翁嘉雯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民國109年7月23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9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