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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有關體育事務行政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17 日

法官吳坤芳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0年度訴字第108號
原 告
東方日星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劉志清(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林玉芬 律師
前 一 人
複 代理 人
蔡宇峰 律師
訴訟代理人
李元德 律師
吳子毅
律師
被 告
教育部
代 表 人
潘文忠(部長)
訴訟代理人
謝天仁 律師
參 加 人
國寶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湯順甄(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朱雯彥 律師
宋易軒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體育事務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7 日

法 官 吳坤芳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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