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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436號

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政裁判日期 111 年 05 月 04 日

法官楊得君畢乃俊鄭凱文

抗告人
環視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李佳陽(董事長)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436號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4 日

審判長法 官 楊 得 君

法 官 畢 乃 俊

法 官 鄭 凱 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4 日

書記官 吳 芳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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