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988號
- 原告
- 荷蘭商TBC HOLDINGS B.V.
- 代表人
- Brian McKinley
- 原告
- 荷蘭商HARVEST CABLE HOLDINGS B.V.
- 代表人
- Somnath Adak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范瑞華 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謝祥揚 律師
- 被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代表人
- 陳耀祥(主任委員)
- 訴訟代理人
- 葉奇鑫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孔德澔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許心瑀
- 參加人
- 大大數位匯流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戴永輝
- 訴訟代理人
- 劉家君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有線廣播電視法事件,業經本院於112年5月18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參加人及原告均具狀期望再開辯論,裨益試行和解,經徵詢被告之同意後,爰命再言詞辯論,再行準備程序。並定112年6月19日上午10時整(於第7法庭)為準備期日,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