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1年度訴字第1039號
- 原告
- 坤鴻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胡俊杰(董事長)
- 訴訟代理人
- 陳鼎正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心豪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志峯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庚道律師
- 被告
- 花蓮縣政府
- 代表人
- 徐榛蔚(縣長)
- 訴訟代理人
- 張華砡
李文平律師
張照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1年度訴字第1039號
李文平律師
張照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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