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訴字第915號
- 原告
- 翔舜興精技工業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陳志添
- 被告
- 桃園市政府
- 代表人
- 張善政
- 訴訟代理人
- 吳兆原律師
康賢綜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勞動基準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26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訴字第915號
康賢綜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勞動基準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26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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