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訴字第921號
- 原告
- 達宸工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林金地
- 訴訟代理人
- 顧定軒律師
- 被告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代表人
- 簡瑟芳
- 訴訟代理人
- 林光彥律師
黃靖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設置土資場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7日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訴字第921號
黃靖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設置土資場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7日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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