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都市更新行政裁判日期 114 年 03 月 20 日

法官傅伊君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2年度訴字第1145號

原告
王俊傑
原告
王怡梅
共同訴訟代理人
詹順貴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熊依翎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柏寬律師
被告
臺北市政府
代表人
蔣萬安(市長)
訴訟代理人
洪大植律師
參加人
東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邱福地
訴訟代理人
周仕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都市更新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0 日

法 官 傅伊君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0 日

書記官 方信琇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