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四八六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8 月 01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四八六五號 原 告 金桔投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張盛和(局長) 訴訟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再行審理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一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一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王立杰 法 官 曹瑞卿 法 官 黃本仁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一 日 法院書記官 鄭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