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一五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一五號
- 原告
- 健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林昇平(會計師)
- 被告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 代表人
- 張盛和(局長)
- 訴訟代理人
- 乙○○
丙○○
右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並定九十二年十一月廿五日下午二
時三十分為準備程序期日,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第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