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三四○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商標註冊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93 年 09 月 15 日
  • 法官
    徐瑞晃蕭惠芳李得灶
  • 法定代理人
    蔡練生

  • 原告
    台灣秉衡奈米能量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三四○號 原   告 台灣秉衡奈米能量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董事長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蔡練生(局長) 訴訟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因商標註冊事件,業經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行言詞辯論,並定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十 一時十分為言詞辯論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十五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一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徐瑞晃 法 官 蕭惠芳 法 官 李得灶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十五   日 書記官 陳清容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