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8年度訴字第321號
- 原告
- 成科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陳詩文 律師
- 被告
- 新竹縣政府
- 代表人
- 乙○○縣長)住同
- 訴訟代理人
- 唐琪瑤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政府採購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98年7 月16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定於98年8 月3 日下午4 時正於本院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8年度訴字第321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政府採購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98年7 月16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定於98年8 月3 日下午4 時正於本院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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