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341號
- 原告
- 佳希企業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張裕珮
- 訴訟代理人
- 紀亙彥 律師
- 複代理人
- 鈕則慧 律師
- 被告
-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
- 代表人
- 金壽豐
- 訴訟代理人
- 陳淑惠
李新睿
上列當事人間因政府採購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0 年6 月9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9年度訴字第1341號
李新睿
上列當事人間因政府採購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0 年6 月9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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