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22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營業稅及稅捐稽徵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3 月 10 日
- 當事人聖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299號原 告 聖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李麗生(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李振生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陳金鑑(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王振台 王小鳳 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稅及稅捐稽徵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0 年2 月17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定於100 年3 月25日上午9 時25分於本院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0 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黃 本 仁 法 官 林 妙 黛 法 官 李 玉 卿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0 日書記官 陳 又 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