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第11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1年度簡字第114號
- 上訴人
- 康翔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孫世昌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對於民國102年4月9日本院101年度簡字第114 號判決提起上訴。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及第98條第2 項後段規定,上訴人應繳納上訴費用新臺幣(下同)3,0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