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9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292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可米購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林雙竹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臺北市政府間勞動基準法事件,對於民國103年3月28日本院102年度簡字第292號行政訴訟簡易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3,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