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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審簡字第679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5 月 31 日

法官詹慶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2年度審簡字第679號

公訴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思源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毒偵字第371 號、第480 號),嗣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裁定改行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文

陳思源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壹包(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無法析離)沒收銷燬;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吸食器壹組(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無法析離)沒收銷燬。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壹包(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無法析離)、吸食器壹組(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無法析離),均沒收銷燬。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部分補充更正:「陳思源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民國102 年 1月8 日下午2 時許,在其位於新北市○○區○○路0 段00號9 樓之1 住處房間內,以玻璃球燒烤吸食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 次」,犯罪事實欄第一項倒數第8 行、第7 行:「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1 包」應補充更正為「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1 包(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無法析離)」,同項倒數第2 行:「吸食器1 組」應補充更正為「吸食器1 組(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無法析離)」;證據部分補充:「被告陳思源於本院訊問時之自白」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二、按甲基安非他命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 條第2 項第2 款之第二級毒品。核被告陳思源2 次所為,均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被告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進而施用,其低度之持有行為應為高度之施用行為所吸收,不另論其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被告2 次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行,犯意各別,有相當之時間區隔,應分論併罰之。又被告有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載之犯罪科刑執行情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佐(見102 年度審易字第578 號本院卷第4 頁至第16頁),其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論以累犯,並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素行,其一再非法施用足以導致精神障礙及生命危險之成癮性化學合成藥物,實不足取,兼衡其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對個人身心戕害程度,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之刑,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殘渣袋1 包,及被告於 102年1 月18日晚上7 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所用之吸食器1 組,均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無法析離,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2 年1 月2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 號、102 年2 月19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 號毒品鑑定書2 紙存卷可佐(102 年度毒偵字第371 號偵查卷第54頁、前揭本院卷第20頁),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均宣告沒收銷燬。至被告於102 年1 月8 日下午2 時許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工具未經扣案,且據其於本院訊問時供稱已丟棄在卷(見前揭本院卷第45頁),復無證據證明現尚存在,本院不併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第450 條第1 項、第454 條第2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項、第18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8 項、第51條第5 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31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詹慶堂

書記官 蔡易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審簡字第679號於民國 102 年 05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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