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審附民字第724號
- 原告
- 百昌企業社
- 法定代理人
- 劉宥榛 住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
- 訴訟代理人
- 陳秉宏
- 被告
- 賴郁男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 年度審易字第1317號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2年度審附民字第724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 年度審易字第1317號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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