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重附民字第60號
- 原告
- 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祝文宇
- 訴訟代理人
- 葉大殷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世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雨琮律師
- 參加人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 法定代理人
- 邱欽庭
- 訴訟代理人
- 王尊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正欣律師
- 被告
- 林鴻明
陳祈蒼
董翠華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2年度金重訴字第7號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及參加人參加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 法 官 陳興邦